关于《在全省开展职业经理人专业素质、
执业资质评价认证培训》的通知
各市、县职业经理人协会,省职协会员及职业经理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近年来,党和国家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建设、促进企业和人才发展等方面出台系列方针和政策,做出了重大决策和部署。通过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快建设职业经理人队伍,推进职业经理人的市场化配置,已成为新经济背景下企业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职业经理人是市场经济下高度社会化分工的必然产物。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竞争的不断加剧,对职业经理人的需求十分迫切。企业经营经理人员是职业经理人产生的基础,为了有利于职业经理人群的形成和健康发展,首先要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执业素质、执业资质,相应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求职服务市场,培养造就一支专业水平较高具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对培育合格的职业经理人,助推湖南企业健康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现实意义。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依据中国职业经理人协会的安排(中职协发[2016]1号文件),湖南省职业经理人协会在全省职业经理人中开展专业素质、执业素质、执业资质评价和提供求职服务活动。现将该活动实施方案附后。请各市(州)职业经理人协会收到本函件后,积极与省职协对接,精心组织实施。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是一个全新的制度建设创新工程,因此在实施该活动中有何建议,望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总结经验。
附:《湖南省职业经理人任职资质培训与认证工作组织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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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职业经理人协会
2016年11月12日
主题词:职业经理人 培训 认证 通知
报送:湖南省工商联,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经信委,湖南省人社厅
抄送:全省各市县职协 省职协常委 2016年11月12日
附:
湖南省职业经理人任职资质培训与认证工作
组织管理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方针政策,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和广大企业对职业化、现代化、市场化、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日益增长的迫切需要,依据中国职业经理人协会建议各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资质认证工作的通知精神与全省地市州职业经理人协会以及县区职业职业经理人协会实际要求,依据《职业经理人国家标准》有关规定,经省主管部门同意,湖南省职业经理人协会决定在全省推动开展企业职业经理人任职资质(Hunan Province Enterprise Professional Manager Certification 英文缩写为HPMC)培训与认证工作。
为确保这项工作“依法、权威、科学、规范”地进行,依据有关政策和规定,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针,切实践行“中国梦”,认真贯彻“科学发展”、“人才强省”战略,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企业职业经理人才队伍,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两个率先”,建设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湖南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通过开展企业职业经理人任职资质培训与认证工作,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习,提高和企业自主培训的深入开展;促进企业职业经理人队伍的形成和健康发展;建立全省职业经理人人才库,促进我省职业经理人资源市场化运作和优化配置;促进我省职业经理人任职资质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组织管理及职能体系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提出的“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评价机构,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精神,本项工作由省职业经理人协主导,会同全省各地职业经理人协会归口管理,具体实务工作充分依靠协会力量,由相关专业培训机构、认证机构等组织实施。
(一) 成立“湖南省职业经理人协会资质评审认证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认证委员会”)是在湖南省职业经理人协会指导下,联合全省各职业经理人协会,依托社会资源进行湖南省职业经理人任职资质培训与认证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权威专家学者、行业协会专业人员、知名企业管理专家和省有关部门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为:
1. 全面领导全省职业经理人的评审与认证工作。
2. 决定组织机构的设立及主要领导成员的任免。
3. 审定各组织机构的工作规划及工作制度。
4. 审定培训大纲、教材和培训机构。
5. 审定认证体系和认证标准体系。
6.指导师资队伍建设。
7.检查监督培训、认证的质量和效果。
8.决定培训、认证其它重大事项。
(二)评审与认证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长一名。秘书长主要职责为:
1. 负责评审与认证委员会决定事项贯彻情况的督促检查。
2. 负责认证委员会会议准备工作。
3. 负责指导协调认证办公室的工作。
4. 负责认证委员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5. 负责和各地商协会、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
(三)在省职协评审认证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培训、考评分离的原则,设立二个具体办事部门,即:
1.职业经理人任职资质培训办公室(以下简称“培训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报名参加培训者进行条件审查。
(2)负责培训机构的选拔和认定。
(3)负责编制审定教学大纲,确定相关教材和教辅资料。
(4)负责培训课程考试题库的建立和维护。
(5)负责培训课程考试的组题﹑阅卷和评分等相关工作。
2.职业经理人任职资质认证办公室(以下简称“认证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起草资质认证规程、认证标准,经认证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考试题库的建立和完善、测评技术和方法的开发。
(3)负责建立职业经理人测评专家库。
(4)负责对申报资质认证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
(5)负责组织对申报资质认证人员的综合测评。
(6)负责根据综合测评结果作出鉴定结论。
(7)负责建立“湖南省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人员信息库”。
(9)负责资质证书的设计、印制、监管。
(10)根据评鉴办公室的评鉴结论,负责发放相应等级的证书。
(11)负责建立湖南省职业经理人人才档案、职业经理人信用库。
(12)负责对人才库进行动态管理。
(13)负责企业经理人的推荐与交流工作。
(14)负责“湖南经理人”网站和湖南经理人微信平台的建立、管理及维护工作。
(四)为加强任职资质培训与认证工作的力度,在各地市州职协建立湖南省职协地方工作站,站长原则上由地方职协秘书长兼任,工作站依托社会资源,在各地市州有关政府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组织、推动本地区有关人员积极参加统一培训与认证。
2. 向评审与认证委员会推荐申报培训机构。
3. 支持,推荐培训机构,监督开展培训工作。
4. 协助组织认证测评、鉴定工作。
5. 对培训质量和认证效果进行跟踪了解,及时向认证委员会反馈。
三、培训和资质认证对象
各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以及有愿望从事职业经理人事业的大学毕业生等。按中国职业经理人标准
四、任职资质等级划分和申报条件
职业经理人任职资质共分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职业经理人、中级职业经理人、高级职业经理人和特级职业经理人。申报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同时符合下列相应等级的申报条件。
(一)初级职业经理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中专学历(或同等学力),从事企业管理工作满一年以上,经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力),经过相应的实习,经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3.具有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经过相应的实习,经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4.取得湖南省职业经理人协会(或授权职业经理人培训机构)工商管理知识培训(普及班)证书。
(二)中级职业经理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力),在企业担任部门经理、副经理三年以上,经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2.具有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在企业担任部门经理、副经理两年以上,经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3.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在企业担任部门经理、副经理一年以上,经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4.具有博士学位,在企业担任部门经理、副经理,经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5.取得初级职业经理人任职资质证书,在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企业担任部门经理、副经理三年以上,经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6.具有经济类中级职称,在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企业担任部门经理、副经理三年以上,经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7.取得湖南省职业经理人协会(或授权培训机构)工商管理知识培训(普及班)证书。
(三)高级职业经理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在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企业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四年以上,经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2.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在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企业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三年以上,经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3.具有博士学位,在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企业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两年以上,经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4.具有经济类高级职称,在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企业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五年以上,经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5.取得中级职业经理人任职资质证书,在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企业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五年以上,经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四)特级职业经理人
申报条件另行发文。
(五)具有“工商管理”、“企业管理”、“经济管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者申报初级职业经理人任职资质,具有上述三专业本科及硕士以上学位者申报中级、具有上述三专业硕士以上学位者申报高级职业经理人任职资质,可免参加相应等级的培训。
五、培训和考试测评
(一)湖南省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实行“培训与认证分离的原则”和全省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培训、统一评鉴、统一发证(五统一)的制度。
(二)视需要由各市工作站向认证委员会推荐和申报培训机构。为方便申报人员参加培训,培训机构可酌情就地办班。
(三)申报不同任职资质等级的人员分别参加相应的综合测评(包括能力、素质、职业道德、经营业绩等),测评采用题库随机抽题、机考、面试、自我评价和业绩评价等方式。
六、培训与认证工作程序
1.申报人员对照不同等级申报条件,确定自身申报等级,并向经审定的培训机构报名,培训机构对照条件进行审核,符合者准予报名。
2.培训办公室确定培训时间,组织培训并按教学目标对学员进行考核。
3.经考核合格的学员,由培训办公室颁发相应等级的任职资质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作为申报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的依据之一。
4.培训办公室将参加培训的学员名单和考核情况报至评鉴办公室。
5.培训办公室对所有经培训合格的学员建立培训档案,并提供咨询服务。
6.申报人员持培训合格证书向评鉴办公室申报参加资质认证评鉴。
7.评鉴办公室对申报者进行资质审查。
8.评鉴办公室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综合测评,并作出综合鉴定结论报至证书管理办公室。
9.证书管理办公室对经评鉴合格者颁发任职资质证书,同时为其注册建档,将相关资料录入“中国职业经理人人才库(www.zgjlr.cn)”,此人才库置于“湖南职业经理人”(暂定名),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查询及信息服务。
七、职业经理人专业能力培训学时、人数和收费标准
职业经理人五大通识教育培训细节由各分类的“企业经理人专业能力培训大纲”规定,具体课程、师资、时间和地点安排,详见各分类专业招生简章。在价格让,湖南省职业经理人协会、湖南职协会员及关联合作单位学员均享受8.8折优惠。
层级 |
培训时间 |
人数
/每期 |
培训收费
标准(元/人) |
理论+实战 |
理论
(3天) |
专题讲座
(免费不低于7次) |
线上 |
(初级)
企业经理人 |
3 |
7 |
终身
免费
|
100 |
2,800
(大学生收费减半) |
培训学时≥120 |
(中级)
企业经理人 |
3 |
7 |
50 |
5,800 |
培训学时≥120 |
(高级)
企业经理人 |
3 |
7 |
35 |
9,800 |
培训学时≥120 |
(师资)
企业经理人 |
3 |
7 |
|
12,800
(若签订合作服务协议,可退费。) |
加入高级培训班 |
八、职业经理人认证方式及权重:
(一)考试,主要评价专业素质(专业能力、专业知识及技能)
(二)测评,主要评价执业素质(基本诚信条件)
(三)分析,主要评价执业资质(职业经历和业绩)
(四)考察,主要通过专家面试、实地观察或其他第三方询征(综合评价)
层级 |
主要认证方法 |
权重 |
(初级)企业经理人执业资质 |
考试+测评 |
70%+30% |
(中级)企业经理人执业资质 |
考试+测评+分析 |
40%+30%+30% |
(高级)企业经理人执业资质 |
考试+测评+分析+考察 |
20%+30%+30%+20% |
三、企业经理人执业资质认证内容、收费标准
层级 |
收费标准(元/人) |
备注 |
(初级)企业经理人执业资质 |
500 |
在校大学生收费减半 |
(中级)企业经理人执业资质 |
1000 |
|
(高级)企业经理人执业资质 |
2000 |
|
九、颁发证书
(一)通过企业经理人专业能力培训合格者,由省职协颁发“企业经理人专业能力培训(等级)合格证书”。证书全省统一编号,上网可查。
(二)持证须知
1、本证书是持证人参加企业经理人专业能力培训的学习经历证明。
2、本证书由湖南省职业经理人协会颁发,须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3、本证书适于个人求职、单位招聘、岗位调整、人员选拔等用途,可作为用人单位了解持证人专业能力和执业素质等方面信息的依据。
4、本证书作为湖南省经理人信用数据库的入库依据,可免费享受网络推荐、求职咨询等服务。
5、本证书不得自行填写、涂改、转借他人,如遗失,请向发证单位申请补办。
6、湖南省职业经理人协会对本证书的颁发和使用具有最终的解释权。
附件二:
湖南省职业经理人任职资质培训报名表
姓 名 |
|
性别 |
|
年龄 |
|
籍 贯 |
|
照片 |
民族 |
|
学历 |
|
职称 |
|
参加工
作时间 |
|
政治面貌 |
|
工 作 单 位 |
|
职务 |
|
任现职
时间 |
|
单位上年度营业收入 |
|
通讯地址 |
|
电话 |
|
电子信箱 |
|
身份证号码 |
|
学历证件号码 |
|
个
人
简
历 |
|
单位
意见 |
年 月 日 |
协办
机构
意见 |
年 月 日 |
培 训
办公室
意 见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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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此表必须填写真实,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2、本报名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培训协办机构,一份交培训办公室)
3、提交近期2寸数码证件照片2张。
附件三:
湖南省职业经理人任职资质认证申报表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照 片 |
出生日期 |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 |
|
参加工作时间 |
|
毕业学校
学历与专业 |
|
|
毕业时间 |
|
电子邮箱 |
|
联系
电话 |
固话 |
工作单位 |
|
手机 |
单位地址 |
|
邮 编 |
|
现任职务 |
|
任现职时间 |
|
职 称 |
|
证书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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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职业经理人
任职资质培训 |
合格证书号 |
|
培训地点 |
|
培训时间 |
|
认证级别 |
□ 高级 □ 中级 □ 初级职业经理人任职资质 |
本人简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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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鉴项目 |
评鉴时间 |
评鉴地点 |
评鉴成绩 |
签 名 |
知识资历 |
|
|
|
|
素质能力 |
|
|
|
|
综合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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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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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实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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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鉴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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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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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表说明:
1、如实填写,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端正清晰。
2、毕业学校指取得最高学历的学校。
3、简历从参加工作填起。
二、提交材料:
1、近期2寸数码证件照片2张及其电子版“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4、最高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5、主要荣誉证书复印件各1份。
6、企业经营管理成果及其证明的复印件(如发表论文的刊物目录和论文的复印件等)。
附件四
湖南省职业经理人任职资质认证实绩评价登记表
姓 名 |
|
职 务 |
|
单 位 |
|
成立时间 |
|
企业性质 |
□国有独资(控股) □民营 □外商独资 □中外合资 □多元产权 |
所属行业 |
|
主管部门 |
|
主要产品
或服务 |
|
经营状况
(万元) |
前 年 |
去 年 |
平 均
增长率 |
全国同行平均增长率 |
评价结果 |
高 |
中 |
低 |
销售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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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总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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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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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所获主要荣誉主要奖励 |
|
本人所获主要荣誉主要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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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实 绩 |
(最近5年,填写不下可另附,用A4纸打印。下同) |
专家评鉴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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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研 究( 创 新 )成 果 |
|
专家评鉴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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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附 材 料 目 录 |
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本人签字: 单位审核意见并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